1.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3.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4.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5. 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6. 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7.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8.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
9.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10.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11.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12.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13.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4.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5.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6.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7.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