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惠州市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
地点:广东省 - 惠州
时间:2014/3/23 0:00:00
一、培训对象
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志从事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三)企业伤亡事故的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五)机械安全技术;
(六)电气安全技术;
(七)防火防爆;
(八)职业健康;
(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