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处坠落措施
1、工作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2、施工前,安全员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施工。
3、高处作业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防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11、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暴雨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修理完善。
12、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3、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4、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归纳杆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15、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