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上海国资改革方案中着重提出:要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收入分配与市场水平接轨。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
此前,上海国资委曾于2008年实施过一轮国企高管股权激励方案,但由于激励制度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仅光明乳业、上海家化进行了尝试。
上海国资系统内部人士表示:“上海汽车、上海交运股份也都搞过,但他们是拿现金激励通过奖励池再去买股票,属中长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