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将“家天下”时代的郡县制帝国想象成公司,那么它显然是一个巨型的家族企业,用明末大儒黄宗羲的话来说,帝王“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皇室是这个家族产业的唯一股东,皇帝为董事长,宰相则是皇帝聘请的CEO,率领一个由官僚组成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替皇上打理天下。这样的权力框架,在秦汉时已经成型。
略去二世而亡的秦朝不计,汉帝国是“家天下”时代第一个将家族产业维持了百年以上的长命王朝。我们的故事也从汉代说起。
汉代: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政
汉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汉帝国最具雄才大略的“董事长”刘彻去世,将庞大而危机暗伏的刘氏家业,留给八岁的幼子刘弗陵(即汉昭帝)。在快要走到人生尽头的时候,刘彻做了两件事:其一,杀了刘弗陵之母钩弋夫人,因为这位铁腕帝王不希望在他死后,由于“主少母壮”,出现母后临朝、败坏朝纲的局面;其二,任命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辅弼幼帝刘弗陵,这里显示了刘彻对以宰相为首的官僚集团的深度不信任,担心日后若无亲贵辅佐年幼的皇帝,将会发生皇权旁落的情况。
汉武帝是一个对独裁权力具有特别嗜好的皇帝,他当然不打算跟其他人分享统治汉家天下的权力,更不打算当一名垂拱而治的“甩手掌柜”。本来汉朝在缔造之初,尚谈不上是一个绝对集权的帝国,高祖刘邦除了保留秦代的郡县制,还局部实行分封制,封国与郡县并存。封国有如母公司(帝国中央)旗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以及独立的财政、行政权力;郡县则如同总公司派出的不具备独立地位的分公司。而在帝国中央,另有分权,即皇室与政府分化,皇室下面有一个小型的办事机构,叫做“六尚”,即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从其名字就可看出,“六尚”处理的只是皇帝的私人事务,只处理内廷事务;政府则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领衔,下设九卿、十三曹,处理全国政务。因此,我们不妨说,皇帝只是主权象征,拥有帝国的所有权,但国家政务却由宰相(CEO)执掌。宰相的权力非常大,“辅翼国家,典领百僚,协和万国”,都是宰相的职权。
皇室与政府的分化,是国家治理结构成熟化的标志。但这个分权的治理结构并不牢固,如果皇帝不甘心垂拱而治,则很容易出现所谓的君权与相权之争,换句话说,就是产权所有人与经理层之间发生或明或暗的权力争斗。这一权力争斗几乎贯穿了二千多年的“家天下”历史,并触发了帝国政制的一系列变动。本文想剖析的所谓 “身边人控制”也是由此产生。
汉代的“身边人控制”在武帝时代已露端倪。
雄才大略的刘彻在当上汉帝国总公司的“董事长”之后,决心收回被子公司与CEO分走的权力,加强公司总部与董事长本人的权势。一方面,他以“推恩令”彻底瓦解了封国的实力,又派遣“部刺史”分巡天下,强化中央对群县的管控。另一方面,他创设“内朝”,任用尚书、中书、侍中、中常侍等皇帝身边的亲信、近臣(即皇室“身边人”),组成一个非正式的顾问与决策班子,架空外朝宰相之权。自此帝国中央便有了内朝、外朝之分。
法理上,外朝是帝国正式的管理队团,行使的是法定权力;内朝只是皇帝的私人班子,并无治理国家的职权,但因为内朝诸人受到皇帝宠信,得以预闻政事,因而获得了一种有实无名的、非正式的权力,称之为“隐权力”。内朝的隐权力极大,可以与外朝分庭抗礼,甚至凌驾于外朝之上,宰相徒具名分而已。这种现象,就是 “身边人控制”。由于皇帝“身边人”的隐权力缺乏名分上的合法性,只能完全附依于皇帝私人的关系网络上,当然要对皇帝惟命是从。于是通过对内朝的驾驭,刘彻成功撇开外朝宰相,实现了君主独裁。
汉武帝是个魅力型领袖,驭下有术,在他治下,“身边人”尚不致带来严重的问题。刘彻肯定也设想过“身边人控制”的副作用,他去世前狠心杀了钩弋夫人,就是要防止这名新皇帝最亲近的“身边人”擅权乱政。但是,刘彻似乎更不愿意看到CEO团队借着新皇帝年少无知之机,侵占董事长之大权,所以他又命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统领内朝。
刘彻始料不及的是,时过境迁,原来完全依附于皇权的“身边人”,也会变得位高权重,不但不受人主控制,甚至威胁到皇权的安全。如常由外戚充任的“大司马”,在武帝时代只是内朝官,并无印绶、官属,但大司马挟外戚(皇室“身边人”)的权势,逐渐夺得统率政府的正式权力,到了西汉末期,大司马已成为外朝“三公”之首,位极人臣,权倾朝野。最终葬送西汉政权的大司马王莽,恰恰也是外戚。这便是“身边人控制”的恶果。
王莽的新朝极其短命。光武帝刘秀继承汉祚,建立东汉政权,鉴于之前大司马篡权的乱象,刘秀设“尚书台”架空“三公”之权,一切政令皆经尚书台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时人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台阁”即尚书台。刘秀重用尚书台,不过是模仿刘彻故智,用的还是“身边人控制”这一招。我们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尚书”本是皇室秘书的意思,协助皇帝整理文书,身份卑微,很方便皇帝控制、指挥,现在刘秀将尚书扩充为尚书台,作为皇帝的办事机构,以此架空宰相的权力,尚书也就获得了巨大的隐权力。在光武帝时代,“身边人”尚不致乱政,但这只是人事好,而不是制度好。
很快,“身边人控制”的恶果又爆发了。东汉后期,由于皇帝多是幼年登基,免不了出现母后柄权的情况,于是太后的“身边人”——外戚常常以“录尚书事”之衔入主尚书台,把持朝政。尚书也演变成为“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的权力中枢,而不再是皇帝的附庸。小皇帝成年之后,要夺回权柄,手法还是模仿乃祖,另行扶植宠信的“身边人”,只不过这时的“身边人”换成了宦官。而宦官得势之后,又复擅权乱政。东汉后期的政局,基本上就是外戚、宦官两批“身边人”轮流专政。
后来东汉产业被门阀世族瓜分、颠覆,中国进入近四百年之久的战乱周期,直至李渊建立大唐政权,才迎来一个较长时段的承平之世。
唐代:内相擅权,宦官乱政
现在说到唐朝。在大唐“记李公司”内,董事长换成了李氏皇帝,CEO团队的权力分配也发生了变化——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由中书省颁发政令;门下省主复核,如不同意政令,有权“封驳”;尚书省则执行命令。中书、门下、尚书在汉代时都属于皇室私臣,现在却成了政府的正式首脑,即李记公司的CEO,当然也就不再是皇帝“身边人”了。
汉代出现的产权所有人与经理层之间的权力争斗,在唐代依然存在。为了避免CEO团队坐大、摆脱控制,李唐王朝的“董事长”所想到的招数还是起用“身边人”。首先受到李氏皇帝青睐的“身边人”是翰林学士。
翰林学士本来是由皇室供养的伎艺人员,以供皇帝随时“召入禁中驱使”,就如企业的老板出钱养了一班闲人,有事时让他们提提建议,无事时则叫来下下棋。在唐高宗时代,皇帝已经常常将几个亲密的翰林学士召入宫中,“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之权,时谓‘北门学士’”。唐玄宗即位后,于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 年),置立学士院,专掌内廷命令,标志着唐代“身边人控制”的制度化。此后,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立皇后、定太子等重要诏书,都由翰林学士起草,用白麻纸书写,直接从禁中发出,叫做“内制”;而中书省起草的文件,则用黄麻纸书写,称“外制”。翰林学士也因此有了“内相”之名。显然,皇帝是要以近臣(身边人)来削弱外臣(CEO团队)的职权。
翰林学士毕竟是饱读诗书的儒士,掌权后尚不致于胡来,但这依然是因为人事不坏,而不是因为制度好。另一类“身边人”——宦官一旦窃取了隐权力或正式权力,情况就不一样了。唐代宦官在李世民时代只是“门阁守御,廷内扫除,廪食而已”,但安史之乱后,皇帝因猜疑武将而宠信宦官,宦官不仅掌握内廷机要,而且侵入外朝系统,担任政府要职。皇帝的本意是要扶植一个“身边人”班底来牵制CEO团队,防止权柄下移,但是“身边人控制”就如一道不可逆的程序,一经启动即无法制止,到后来,宦官权势越来越大,以至于“迫肋天子,下视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不但CEO团队的权力被架空,不少翰林学士也成了宦官的鹰犬,就连皇帝的生杀废立,都操在宦官手中。
唐代的皇帝是想以“身边人”制CEO团队、从而达到大权集于董事长一身的目的吗?但是他们低估了“身边人”领悟权术的智力。我们发现唐代的宦官还发展出一套窃取隐权力的理论——晚唐时,有一个叫做仇士良的大宦官总结说,不可让皇帝有闲暇,皇帝一有闲暇就会读书、接近儒臣,这样一来,“吾属恩且薄而权轻矣”;所以,要设法让皇上沉溺于声色犬马,与外臣隔绝,不理朝政,如是,则“万机在我,恩泽权力欲焉往哉”。仇士良的这套隐权力理论是从自己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很有实用性,他弄权期间,“杀二王、一妃、四宰相,贪酷二十余年”,而“恩礼不衰”。皇帝以为“身边人”更容易控制,但结果反被“身边人”操控于股掌之中。
本来汉代、唐代均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化的权力运作机制,即董事长与CEO团队各安其位,董事长作为公司所有人,把握重大决策权,公司的日常治理,则交给专业的CEO团队,用宋代一位官员的话来说,“权归人主(董事长),政出中书(CEO),天下未有不治”。但雄猜之主常常猜疑经理人集团,意欲万事由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为了侵夺CEO之权,任用“身边人”组成一个非正式的班底。但结果,“身边人”总是在得势之后坐大,掉过头来反噬董事长之大权。
纵观汉唐二代出现的“身边人控制”及其恶果,我们可以获得一个启示:治理一个庞大的组织,制度重于人事。跟建立在成熟治理结构、制度化运作的CEO团队相比,完全依赖于人事的“身边人”更容易失控,更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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