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司炉工工作职责,明确司炉工的工作职责范围。
2、范围:锅炉房司炉工岗位。
3、责任:司炉工。
4、职责:
4.1 司炉工应严格按SOP-C-019《锅炉操作规程》操作,自觉履行SMP-C-014《锅炉房管理规程》,负责烧炉供汽工作,确保供汽能满足生产需要。
4.2 负责锅炉运行期间水位、蒸汽压力、以及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情况检查工作。
4.3 负责检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工程部或制造部,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4.4 负责按设备工程部的设备维护保养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使用。
4.5 负责每班不少于二次对公用管道的检查,及时发现蒸汽跑、冒、滴、漏,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6 负责如实做好锅炉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7 负责煤的实库和验收工作,如实反映煤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8 上班期间提前10分钟到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如实做好交接班记录。
4.9 负责调速器的清洗工作;配合拉煤工对锅炉房、煤场及周边卫生的清除和打扫,确保卫生清洁,环境干净。
4.10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有关规定,保证锅炉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