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制造部副部长工作职责,明确制造部副部长的职责范围。
2、范围:制造部副部长岗位。
3、责任:制造部副部长。
4、职责:
4.1 负责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4.2 建立安全管理有关信息台帐,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4.3 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4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一级”安全教育和新进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4.5 合理布局消防器材,并落实维护保养工作。
4.6 负责做好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7 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8 负责锅炉房、冷冻站、供水站、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工作。
4.9 检查督促公用系统员工严格按照岗位SOP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供汽、供水、冷冻的供给能满足生产需要和废水处理能达标排放。
4.10 经常检查督促公用系统员工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生产车间和公用管道的滴、冒、跑、漏,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11 负责批生产指令编制、发放登记的管理工作。确保批生产指令内容及发放登记符合GMP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4.12 负责批生产记录的审核,检查生产员工的操作是否按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并按对车间的考核标准做好生产记录缺陷的考核评价工作。
4.13 加强各车间的生产现场管理,使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能符合GMP要求。
4.14 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车间的生产现场GMP检查,做好每月现场检查的结果与考核挂构的统计汇总工作。
4.15 协助部长加强对生产车间和仓储中心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