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凤,云南省巧家县人,2002年2月20日,因两岁幼儿(侯磊)在私立托儿所中毒身亡,当时17岁的她是该托儿所的保育员,出事前没有其他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她被警方怀疑投毒,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云南女子监狱。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和云南女子监狱有一个合作,免费给女犯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2010年4月份的一天,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杨柱等五名律师再次来到云南女子监狱,当杨柱律师接待钱仁凤时,她一见到杨律师就非常激动,要求杨律师“救救她”。通过杨柱等律师5年不懈的奔波和努力下,服刑13年的钱仁凤在2015年12月21日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法治的进步,加上她自己的坚守,让她获得了新生。
一、钱仁凤的家庭情况
钱仁凤的家是在云南省巧家县的乌蒙山深处,钱仁凤是父亲40岁生的,属于老幺,从小受宠爱,父母对她没有很大的企望,只要她平安健康就好。她的文化程度是小学四年级,16岁进城当保姆,后来在一家托儿所做保育员。她的父母是世世代代的农民,一辈子没离开过大山,为人憨厚老实本份,内讷少言,当见到警察时就吓的够呛,听说儿女还犯了事,颤栗的父母不敢多言,只是暗暗担心:17岁的女儿到底在城里犯了什么事情?父母觉得这种伤天害理的事钱仁凤是不会做的、是被冤枉的,自认为钱仁凤不是一个坏孩子,对她做出那般狠毒之事曾有过怀疑,可从巧家警方、昭通市人民法院再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司法机关都认为钱仁凤投了毒,他们哪有底气去声张。
二、钱仁凤的人格特点
钱仁凤,老实,本份,坚强,在法庭上她其实并没有认罪。根据庭审记录,当时法官问被告人有无异议,钱仁凤答,“我根本没做,我没放药,我是被打后乱说的”。不光在庭审上,在被关进去一个月后,钱仁凤就翻供了,声称是被冤枉的,但是没有人重视。钱仁凤坚信活着就有希望,最终为自己争取到了机会,无罪释放。据此分析,可以看出,钱仁凤是属于绿色的人格特质。绿色人格:具有内向、随和、不爱出风头,主张和平,沉默,稳定的性格。有和善的天性,做人厚道,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为人稳定低调,遇事以不变应万变,镇定自若,从无攻击性,宽恕他人对自己的伤害,能接纳所有不同性格的人,处处为别人考虑。正是家人的期盼,钱仁凤的坚持,在入狱后的8年后出现了转机,有幸遇到了杨柱和杨名跨两名律师,在两名律师无私的帮助和不懈的努力下,铁仁凤终于被法院判决无罪释放。13年后重获自由的钱仁凤,感觉重生了,有了新的希望。
三、幼儿(侯磊)的家庭情况
黄燕夫妇10多年前一直在云南巧家县城菜市场卖菜,他们的女儿(侯磊)就是在这里出生的。出事前才2岁零1个月,由于没有城市户口,进不了正规幼儿园,父母就将女儿(侯磊)送到了一家私立托儿所。2002年2月22日,在托儿所新年开园的第三天,黄燕夫妇忙于生意,一大早就把孩子送到了托儿所,结果下午就出事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13年中,黄燕夫妇又先后生了两个孩子,虽然还在卖菜,生活环境没有多大起色,可是新的生命给了他们新的方向。
四、托儿所负责人朱梅的情况
朱梅,18岁,幼师毕业,当时开办托儿所是父母凑钱帮她开的,规模不大,朱梅是幼师,钱仁凤是保育员,负责料理孩子的日常起居,母亲负责做饭。出事前,开园只有半年时间。出事后,朱梅就外出去广州打工,2005的朱梅回回到老家,进了一家国企工作,随后结婚生子,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五、钱仁凤出狱后的路如何走
钱仁凤因被冤入狱13年,与世隔绝了13年,这13年中缺失了很多,其中既包括经济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尤其是在心理上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同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创伤。出狱后她需要做的,除了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外,要勇敢地走进心理机构,接受心理专家的帮助和疏导,积极调整心态,明确生活目标,改变以往的生活方式,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