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指示及命令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明确的工作内容
(2) 明确的完成时间
(3) 指示场所时,应清楚的指示出确定的地点
(4) 不使用混淆不清的用语
(5) 内容的再确认
以下则分条叙述:
(1) 明确的工作内容有利工作态度:因为,能清楚地说明为何做这项工作?怎么去做?何时完成等……,将使部属更加确定工作的目标及意义,有了正确的方向,将更有干劲。如果主管说:“这个工作,什么人做都可以,看谁有空,就由谁做!”结果必然是:A做吧!A说:“我正有事要忙”B做吧!B说:“我还有别的事”变成无一个人能做。反过来说,如果下达的命令是:C某某,麻烦您于四点以前,完成工作。有了明确的责任区分,工作必能如期完成。
由此可知,命令如果说:“谁做中以”,其结果必然是“谁不做也都可以”,成功的主管,能不慎乎?
(2) 工作完成的时间与协调:要明确的指示完成一件有时间性的工作时,不应该使用“尽快完成”的字眼,以避免造成“主管误认工作已指定时间内完成,实际上却未完成”的误人误已的后果。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下列的情况:主管:“尽快完成这件工作”,回答是:“组长交待我尽快完成另一件工作,等做完,立刻办这件事”。“但是,这件事能于二点前办舀吗?”回答说:“对不起,组长要我尽快去,所以您 件事,恐怕二点前没办法办妥。”碰到这种情况,主管应即取得与组长的协调:“您交由C做的工作,最慢可于何时完成?我这边二点以前须要一份资料,可否让C先做?”双方取得协调后,应立即指示C:“已预先通知您的组长,麻烦您于二点前,先帮我整理好这份资料”不管什么“急件”、“最速件”都不难及时完成。仅仅说“尽快”根本不得要领,于紧急场合时派不上用场,反让部属觉得“无所适从”不知该听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