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17年, 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并再次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这4项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2017.6.12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再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和2014年6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
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的企业,应同时执行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课程收益:
1、对2017年修订与新发布的各项企业会计准则逐项分析变化;
2、在透析各项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联系企业实务提出了如何应用的方法与技巧;
3、以足够的应用案例深入介绍了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4、阐述了新准则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5、在讲授上,深入浅出,融会贯通。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授课对象:中高层和相关岗位
授课方式:故事案例导入、讲授、案例分析、课间活动、讨论提问、互动点评、课程总结
课程内容:
第一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变化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一、 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
二、相关变化对企业的预期影响
第二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一、准则的演变
二、总则
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案例
四、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二)后续计量
(三)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四)终止确认
案例
五、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列示
(二)利润表列示
(三)附注披露
(四)特殊事项的列报
案例
六、新准则的主要变化
七、新准则发布带来的影响
八、应用案例
第三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2018.1.1起施行)
一、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修订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模式
(二)引入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
(三)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四)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三、金融资产的分类
四、金融负债的分类
五、嵌入衍生工具
六、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七、金融工具的计算
八、金融工具的减值
九、利得和损失
十、衔接规定
十一、应用案例
第四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2018.1.1起施行)
一、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
(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及其终止的确认
四、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五、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六、继续步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七、向转入方提供非现金担保物的会计处理
八、衔接规定
九、应用案例
第五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2018.1.1起施行)
一、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明确了10个要点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三)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四)改进了套期有效性评估
(五)增加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三、套期关系评估
四、确认和计量
五、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六、衔接规定
七、应用案例
第六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2018.1.1起施行)
一、新准则再次修订变化
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三、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四、收益的库存股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六、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七、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八、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九、衔接规定
十、应用案例
第七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 . 1 . 1 起施行)
一、新准则适用范围
二、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五)“五步法”核心要求
三、确认收入和合同变更会计处理
四、计量
五、合同成本
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七、列报
八衔接规定
九、执行新准则的行业影响
十、应用案例
第八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2017.6.12起施行)
一、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关于政府补助的范围
(二)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
(三)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二、确认和计量
三、列报
四、衔接规定
五、应用案例
第九讲 案例分析
第十讲 互动与答疑
编制与讲解:屠建清